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中冶华天包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所承担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一期续建工程配套265m2烧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青钢拟提高熟料比,增加烧结机产能,从而达到高炉节能降耗的目的。本次拟新建一台265m2烧结机,采用台车拦板高度900mm,超厚料层850mm~900mm,利用系数1.15t/(m2·h),年产出厂烧结矿241万吨,以满足现有和一期续建项目高炉入炉烧结矿要求。该建设内容已取得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9-370211-41-03-000006)。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一期续建工程配套265m2烧结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位于现有烧结车间以东预留场地,其北侧为发电场地,南侧为机械化料场场地,东侧为焦化场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9478.75m2,规划建筑面积15380m2。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规模:年产出厂烧结矿241万吨。
(5)建设内容:265m2烧结工程主要由配料室、一次混合室、二次混合室、3#转运站、烧结室、机头电除尘器、主抽风机室、脱硫脱硝系统、环冷机、2#转运站、成品筛分室、1#转运站、循环水泵房、配料除尘站、机尾筛分除尘站、主控楼、配料变电所、配料室除尘站、机头电除尘器控制室、主抽控制室及余热利用组成。
二、评价过程及各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见下方《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一期续建工程配套265m2烧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征求的主要事项有:①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②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③公众认为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建议和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采用张贴公告、媒体征求意见、和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80665236@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中冶华天包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包头市昆区邮电大厦707房间)或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公开的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4、查阅报告书公示版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安环部
联 系 人:潘世日
联系电话:0532-58815163
环评单位:中冶华天包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新邮电大厦707房间
联系人:江洁
联系电话:15947120821
电子邮箱:80665236@qq.com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