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青钢厂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厂区用地以横河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本次新建焦化车间位于现有焦化车间以北预留场地,总占地面积494亩,规划建筑面积265030m2。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该项目《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钢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一期续建工程配套焦化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位于现有160×104t/a焦化厂区的北侧及东侧区域。本工程的北侧为青钢现有厂前区,南侧为青钢焦化现有2×65孔焦炉项目,西侧为青钢现有烧结车间。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规模:100万吨/年焦炭
(5)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备煤车间(配煤槽、粉碎机室)、炼焦车间(2×55孔7m顶装焦炉、干熄焦、焦转运站)、煤气净化车间(冷鼓、硫铵、脱硫、终冷洗苯、粗苯蒸馏、油库工段、制酸)等生产设施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
二、评价过程及各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见下方《青钢特殊钢铁有限公司一期续建工程配套焦化项目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征求的主要事项有:①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②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③公众认为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建议和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采用张贴公告、媒体征求意见、和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234624513@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中冶华天包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包头市昆区邮电大厦707房间)或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公开的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4、查阅报告书公示版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安环部
联 系 人:潘世日
联系电话:0532-58815163
环评单位:中冶华天包头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新邮电大厦707房间
联系人:梁硕
联系电话:15621056209
电子邮箱:234624513@qq.com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